年資滿10年以上移工 雇主須提撥舊制退休金
自2026年4月1日起,移工在同一雇主工作年資達10年以上者,雇主須設勞退準備金專戶(勞退舊制),並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,勞動部與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宣導中,對於尚未開立專戶者將輔導。
因監察院在2025年6月通過調查報告,促請勞動部因應環境變遷與移工在臺年限放寬,全面檢討藍領移工退休制度。勞動部2025年10月14日函釋,移工如果在同一僱主工作年資超過10年,其工資就要納入舊制準備金提繳總額計算,為讓雇主有所因應,該項規定緩衝自2026年4月1日起實施。
根據初步統計,藍領移工在同一雇主工作年資達10年以上者約有1.8萬名。 |